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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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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国盛金控 公告编号:2018-062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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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18年3月股份回购交易之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因执行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所回购的全部股份用于注销。2018年8月31日,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确认公司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0,299,888股,该等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94,538.4541万元减少至193,508.4653万元,所减少的注册资本1,029.9888万元占原注册资本的0.53%。

  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公司合法债权人均有权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主张相关法定权利。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申报债权,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

  2018年9月29日至11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101层

  联系人:荣欢、马涛

  电话:0755-88259800

  邮编:518033

  3、所需材料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国盛金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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