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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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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8-061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4.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6项议案,其中,第1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第3、4项议案为特殊表决事项,应当由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第3、4项议案外,其余议案均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

  二、 会议通知及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8年9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9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三、 会议的召开情况

  1. 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15:00至2018年9月28日15:00的任意时间。

  3. 现场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傅勇国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12,166,213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7450%。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79,714,64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5737%。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2,451,56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713%。

  (二)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3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3,670,9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3656%。其中:

  1.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19,4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943%。

  2.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0人,代表股份32,451,5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1713%。

  (三)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五、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现金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97.42%股权、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议案中关联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傅勇国、陈建斌回避表决,以上股东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88,940,278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123,225,935股。同意93,442,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5.8300%;反对29,774,5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1625%;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887,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448%;反对29,774,5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4278%;弃权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312,166,213股。同意285,310,3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3969%;反对24,54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617%;弃权2,314,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13%。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815,1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2404%;反对24,541,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2.8865%;弃权2,314,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8731%。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312,166,213股。同意284,873,1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2569%;反对24,028,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6973%;弃权3,264,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458%。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377,89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418%;反对24,028,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622%;弃权3,264,7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0%。

  表决结果:通过。

  4.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312,166,213股。同意284,613,8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1738%;反对21,308,97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8262%;弃权6,243,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18,6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1719%;反对21,308,97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2859%;弃权6,243,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422%。

  表决结果:通过。

  5. 《关于制订〈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2020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312,166,213股。同意291,686,2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4394%;反对18,092,8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7959%;弃权2,387,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47%。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190,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1761%;反对18,092,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7343%;弃权2,387,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896%。

  表决结果:通过。

  6. 《关于调增2018年银行等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股份总数为312,166,213股。同意284,194,9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0396%;反对25,585,9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1962%;弃权2,385,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641%。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699,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278%;反对25,585,9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0%;弃权2,385,3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7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842%。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1至6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第1项议案已经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伟、张雯尤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 备查文件: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18-062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现金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97.42%股权、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97.42%股权、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持有的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花香料”)97.42%股权及轻工集团、广州市华侨糖厂(以下简称“华侨糖厂”)合计持有的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糖食品”)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97.42%股权、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2)。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18年9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8〕第18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及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于9月25日、26日对《关注函》进行回复并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57)、《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补充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59)等。

  2018年9月21日,本次交易获得轻工集团评估备案。

  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现金收购广州百花香料股份有限公司97.42%股权、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1)。

  2018年9月28日,公司与轻工集团、华侨糖厂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各方正在积极推进股权交割有关事宜,争取尽快完成股权交割及工商变更等手续,并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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