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8-016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18-019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提名,张学阳先生、秦仓法先生、廖胜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提名,黄静女士、方力先生、郑春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黄静女士、方力先生、郑春美女士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均表示同意。
董事会成员候选人,逐项表决如下:
1、张学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秦仓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廖胜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黄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方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郑春美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年-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全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10月1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上述第2-3项议案报经此次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9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18-018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学阳先生,出生于1962年10月,中国籍,1984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系,高级工程师,本公司主要创始人,现持有本公司12.19%的股份。曾荣获1995、1996、1997年度武汉市“优秀企业经营者”,1998年度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2001年度湖北省职工劳动模范, 2004年度湖北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2004年度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第十届、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第九届政协委员,湖北省通信协会常务理事。历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并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
秦仓法先生,出生于1968年3月,中国籍,中北大学工学学士,复旦大学管理学硕士。曾任苏州天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丰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06年进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现为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电子电控专业委员会主任、上海缝制机械行业协会副会长。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上海鲍麦克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并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
廖胜兴先生,出生于1965年6月,中国籍,理学硕士,中共党员。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系,曾任同济医科大学(现合并入华中科技大学)讲师,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后调任公司东北大区市场首席代表。2000年进入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公司行政办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销售中心总经理等职;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并提名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静女士,出生于1964年6月,中国籍,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80年9月至1984年7月在中南财经大学计划统计系统计学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1990年9月至1993年7月在武汉大学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学习,获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2年6月在武汉大学商学院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其间曾到加拿大 Laval University (1994年)、法国马恩河谷大学(1994-1995)、香港科技大学(1999)、香港城市大学(2009)学习和交流。1984年7月至今在武汉大学任教,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市场营销与旅游管理系主任,中国高校市场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市场营销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市场学会理事、营销科学学报编委,天津师范大学兼职教授,招商银行总行营销顾问(2009—2011年),湖北省烟草专卖局营销顾问(2009—2011年),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提名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郑春美女士,出生于1965年2月,中国籍。1986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7年于武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企业管理硕士学位(会计学);2005年于武汉大学商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86年6月至今任教于武汉大学。1989年2月-1990年1月在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参加世界银行与国家教委联合主办的《国际会计与国际财税》高校师资进修班;2002年4月-2003年6月受加拿大政府资助赴加拿大圣玛丽大学商学院进修;2009年8月24日—2010年8月24日受韩国高等教育财团资助在韩国首尔国立大学作访问研究;2011年2月1日-2月16日率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首届IMBA学生赴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和斯坦福大学进行学术交流和访问。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加拿大管理科学会员 (ASAC)会员,并担任湖北华昌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海航科技)独立董事,武汉光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提名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方力先生,出生于1969年5月,中国籍。1991年武汉大学国际金融管理专业毕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曾任职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际业务部,香港英皇金融集团投资经理,浙江证券公司、青海证券公司投资顾问,君安证券公司上海总部投资经理,中山证券公司董事,深圳天马资产管理公司总经理。现任深圳市泰达鼎晟投资管理企业合伙人,具备二十四年金融行业从业经验。现任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提名为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候选人。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8-017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吉纲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临2018-019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全文。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提名,吉纲先生、丁林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监事会成员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如下:
1、吉纲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丁林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简历
吉纲,男,中国籍,汉族,出生于1973年2月。1997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物理系凝聚态物理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同年6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软件工程师、软件项目经理、产品经理、技术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长、精伦电子全资子公司武汉普利商用机器有限公司技术总监。
丁林,女,中国籍,汉族,出生于1978年6月。1998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工业管理与工业会计专业,同年6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销售中心统计科科长、财务部核算会计、公司工会委员等职。现任公司监事、财务部核算会计、公司工会委员。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2018-018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1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16日
至2018年10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已于2018年9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条件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或在公司网站(www.routon.com)上办理登记。
(三) 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四)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 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电话:(027)87921111-3221
传真:(027)87467166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30223
联系人:赵竫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精伦电子 编号:临2018-019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国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作出的合理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财会15号文件”),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将按照财会15号文件的要求编制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财务报表相关列报的调整主要包括: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因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四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增:“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项目,并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本公司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上述项目;
2、因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新增:“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并按照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本企业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3、其他:
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示;
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示;
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
(二)利润表项目:
1、新增:“信用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的各项金融工具减值准备所形成的预期信用损失。
2、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项目,反映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债权投资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3、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根据财会15号文件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的重分类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八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