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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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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及致歉公告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星期六    公告编号:2018-073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及致歉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期六”)于2018年9月27日知悉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了《关于对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一、《决定》具体内容

  经查明,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期六”)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年10月28日,星期六披露《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2,084万元至2,709万元。2018年2月28日,星期六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7年净利润为2,494万元。2018年4月26日,星期六披露《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预计修正后的净利润为-35,205万元。2018年4月28日,星期六在《2017年度报告》中披露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35,205万元。星期六未在规定期限内对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作出修正,且业绩预告、修正前业绩快报公告中披露的净利润与2017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星期六未能及时、准确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星期六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第11.3.7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第11.3.7条的规定。星期六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泽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的规定,对星期六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公司时任财务总监李景相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星期六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二、对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泽民、时任财务总监李景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对于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

  二、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致歉及公司说明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公司将于收到《决定》起五个交易日内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召开公开致歉会,向投资者作出相关说明并致以诚挚的道歉,举行公开致歉会的通知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谨慎行使投票权、监督权,认真组织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切实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确保公司依法依规运作,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

  三、对违规事项的整改

  今后,公司将督促相关人员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风险责任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星期六  公告编号:2018-074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7日-2018年9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15:00 至2018年9月2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洪涛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人,代表股份数203,823,07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0935%。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数203,729,97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07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数93,1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23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陈敏怡和钟嘉嵘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03,820,8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94,1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577%;反对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4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陈敏怡和钟嘉嵘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星期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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