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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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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8-052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2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6名,实际表决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补选梁立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梁立先生为公司董事,梁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彭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彭敏女士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彭敏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9-89295369;

  传真:0579-89295392;

  邮箱:zqb@haers.com。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新增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新增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增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28日

  简历:

  梁立 先生:汉族,1967年生,博士学历。现任公司副总裁。1992年至1997年任杭州大学计算机系讲师;1997年至2000年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2000年至2001年 南京中萃食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经理;2002年至2003年任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吉林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组织发展总监;2004年至2008年任天津乐能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至2013年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数字媒体与艺术设计学院副教授;2013年至2016年任蒙牛集团创新发展系统负责人、信息及创新发展系统负责人、人力系统负责人;2016年至2017年9月任农夫山泉桶装水事业部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人力资源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梁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彭敏 女士:汉族,1985年生,硕士学历。主要工作经历:2012年7月至2014年4月任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助理;2014年5月至2017年2月历任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7年2月至2018年4月任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8月至今在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分管投融资及证券相关业务。

  彭敏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8-053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5日(周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周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0月8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哈尔斯路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梁立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9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四、本次会议的登记方式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用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8年10月10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来信请寄:浙江省永康市五洲路1号金典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邮编321300。

  4、出席会议时上述材料除注明为复印件外均要求出示原件。

  (二)会议登记时间:2018年10月10日09:00—11:30;13:00—16:00

  (三)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永康市五洲路1号金典大厦六楼证券事务部

  (四)登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砚

  联系电话:0579-89295369

  传真号码:0579-8929539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可以通过深交所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七、本次会议的其他事项

  1、联系人:佘砚                  邮箱:zqb@haers.com

  联系电话:0579-89295369        传真号码:0579-89295392

  2、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5”,投票简称为“哈哈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2018年10月15日(周一)召开的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本单位/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项下划“√”,做出投票指示。2、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8-054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新增关联交易的额度为2,000万元,新增后的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过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宁波玉晟贸易有限公司发生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且预计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与宁波玉晟贸易有限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6.49万元。

  2、增加预计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加的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及新增后的2018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哈尔斯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沙溪村工业路2号之一406室

  法定代表人:方文兵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8年9月5日

  经营范围:玻璃钢制品批发;陶瓷、玻璃器皿批发;百货零售(食品零售除外);日用杂品综合零售;日用器皿及日用杂货批发。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该公司是公司于2018年9月5日认缴出资350万元,持股35%的新设参股子公司。公司副总裁梁立先生任该公司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广东哈尔斯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东哈尔斯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35%的参股子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经销和推广旗下各品牌系列产品,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市场份额。

  该项交易的定价以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关联方由此签署的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将促进交易各方的规范运行,从而进一步促进本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本次交易方广东哈尔斯营销管理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0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需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认为: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合理预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新增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关于新增 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我们认为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前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依赖,定价合理、价格公允,符合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3、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8-055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彭敏女士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材料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彭敏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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