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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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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8-028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上强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汽配”)

  ●本次担保金额15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逾期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强生汽配

  债权人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2018年9月26 日,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生控股”)与上海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强生汽配与上海银行订立的综合授信等业务项下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为强生汽配提供不超过1500万元额度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上强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50万元

  注册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延安中路596弄21号三层307D室

  法定代表人:侯爱国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汽车保修设备(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5167.11万元,净资产1434.0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877.73 万元,负债总额3733.05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8921.81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为349.65万元。

  截至2018年8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901.86 万元,净资产1668.53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086.13 万元,负债总额3233.32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0万元,2018年1-8月营业收入为5492.44 万元,2018年1-8月净利润为234.47 万元。

  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强生集团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银行

  保证人:强生控股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被担保主债权:强生汽配与上海银行订立的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承担人的公证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和债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强生汽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732.17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5%。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8-029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上海强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生汽贸”)

  ●本次担保金额2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担保的余额 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逾期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强生汽贸

  债权人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汇支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2018年9月26日,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强生控股”)与上海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公司为强生汽贸与上海银行订立的综合授信等业务项下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为强生汽贸提供不超过25,000万元额度的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强生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900万元

  注册地点:沪太路1108号

  法定代表人:杜慧

  经营范围:各类汽车,汽车配件,建筑材料,钢材,家用电器,车辆劳动服务,小轿车,二手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2395.50万元,净资产1572.7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822.81万元,负债总额 10822.81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为24732.78 万元,净利润为107.19万元。

  截至2018年8月31日(未经审计),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924.18 万元,净资产1556.3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367.85万元,负债总额 15367.85 万元,银行贷款总额 0万元,2018年1-8月营业收入为12979.88 万元,2018年1-8月净利润为90.82万元。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上海银行

  保证人:强生控股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被担保主债权:强生汽贸与上海银行订立的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本金,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债权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应由债务人及担保人承担人的公证费、登记费、保险费等和债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强生汽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够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目前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偿债能力较强,本次担保风险较小且处于可控状态,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732.17 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45 %。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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