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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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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8-080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美电器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之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告为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国美电器)要约收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关村)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2、本次要约收购起始日为2018年8月31日,要约收购截止日为2018年10月8日,要约收购期限共39个自然日。距离收购期限届满,剩余2个交易日。

  3、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即9月27日、9月28日、10月8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公告了《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国美电器向中关村除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美控股)、林飞燕之外的股东发出了部分要约,要约收购股份数量最多不超过100,616,5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36%,要约收购价格为6.20元/股。要约收购的目的旨在增强对中关村的控制权,不以终止中关村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收购主体: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林飞燕

  被收购公司名称: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关村

  股票代码:000931

  要约收购期限: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10月8日

  要约收购范围:除国美控股、林飞燕之外的中关村股东所持的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

  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不高于100,616,584股时(占中关村股份总数的13.36%),收购人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100,616,584股时(占中关村股份总数的13.36%),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式如下: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股东处购买的股份数量=该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100,616,584股÷要约期间所有股东预受要约的股份总数)。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旨在进一步提高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和影响力,促进企业长期战略稳定、提振资本市场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收购人此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中关村上市地位为目的。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自要约收购报告书公告之日起39日,即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公告之次一交易日起39个自然日(即8月31日至10月8日)。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即9月27日、9月28日、10月8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四、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收购编码:990055

  2、申报价格:6.20元/股

  3、申报数量限制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4、申请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收购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5、预受要约股票的卖出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预受要约申报。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6、预受要约的确认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转托管或质押。

  7、收购要约变更

  要约期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重新申报。

  8、竞争要约

  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9、司法冻结

  要约收购期间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10、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11、余股处理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股的余股的处理将按照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12、要约收购资金划转

  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的三个交易日内,将含税费的收购资金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足额存入其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结算业务部申请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户。

  13、要约收购股份划转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法律部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确认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手续,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股份转让确认书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预受要约股份的过户手续。

  14、收购结果公告

  收购人将在预受要约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当日向深交所公司部提交上市公司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于次日就收购情况作出公告。

  五、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撤回预受要约

  股东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撤回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期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股东可办理有关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2、撤回预受要约情况公告

  在要约收购期限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日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3、撤回预受要约的确认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三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三个交易日内(即9月27日、9月28日、10月8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4、出现竞争要约时,接受初始要约的预受股东,拟将全部或部分预受股份售予竞争要约人的,在预受竞争要约前应当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初始要约。

  5、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份司法冻结或设定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冻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要约申报。

  六、预受要约的情况

  截至2018年9月26日,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合计7,456,883股。

  七、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2018年8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美电器要约收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财务顾问报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内容。

  本次公告为收购人要约收购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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