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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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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8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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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640万份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29人

  ●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要求,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18年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18年7月31日,公司独立董事章炎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3、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对激励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7月27日起至2018年8月5日止,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4、2018年8月1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议案》。确定2018年8月21日为首次授予日,行权价格为10.50元/股,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64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2018年8月21日作为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8年8月21日

  2、授予数量:640万份

  3、授予人数:29人

  4、行权价格:10.50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1)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激励计划的行权期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未来24个月内分两期行权,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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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8年9月27日,公司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新日股份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0000000190、0000000191

  3、本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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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获授股票期权的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披露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一致,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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