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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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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七次会议的
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 – 083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度第十七次会议的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7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人,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针对议案(一),董事长王宏、董事胡贤甫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参加公开挂牌方式获取太子湾项目的议案》

  一、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参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深圳市太子湾商融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深圳市太子湾商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深圳市商启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深圳市乐艺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54,866.681万元,通过增资方式竞买“深圳市太子湾商融置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

  2、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62,034.699万元,通过增资方式竞买“深圳市太子湾商泰置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

  3、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55,118.06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竞买“深圳市商启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

  4、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59,991.842万元,通过增资方式竞买“深圳市乐艺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上述4个挂牌标的的摘牌价格合计为人民币632,011.282万元。

  二、同意授权CEO兼总裁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士签署与本公司有关的法律文件。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向本公司股东发出会议通知及办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筹备事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拟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

  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下午2:45

  2、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3、召开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适用于A股)相结合的方式

  4、股权登记日

  2018年11月6日

  5、出席对象

  (1)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6、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参加公开挂牌方式获取太子湾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7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85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要求编制。本公司H股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2018年9月27日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7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参加公开挂牌方式获取太子湾项目的议案》,现就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届次:本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45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11日(星期日)下午15:00-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1日(星期日)15:00 至2018年11月12日(星期一)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6日

  7、出席对象:

  (1)本公司A股股东:2018年11月6日下午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H股股东:请参见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港湾大道2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具体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参加公开挂牌方式获取太子湾项目的议案》:

  一、同意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集申发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深圳市太子湾商融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深圳市太子湾商泰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深圳市商启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深圳市乐艺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 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54,866.681万元,通过增资方式竞买“深圳市太子湾商融置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

  (2) 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62,034.699万元,通过增资方式竞买“深圳市太子湾商泰置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

  (3) 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55,118.06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竞买“深圳市商启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

  (4) 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59,991.842万元,通过增资方式竞买“深圳市乐艺置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

  上述4个挂牌标的的摘牌价格合计为人民币632,011.282万元。

  二、同意授权CEO兼总裁麦伯良先生或其授权人士签署与本公司有关的法律文件。

  注:上述议案,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作为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且上述议案需对A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记票。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A股股东

  1、登记方式和登记时间: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及复印件和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4)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或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登记。书面通讯方式及传真方式登记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1日。

  2、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H股股东

  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http://www.cimc.com)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事会秘书 于玉群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耿潍蓉

  联系电话: 0755-26691130

  传真:  0755-26826579

  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蛇口工业区港湾大道2 号中集集团研发中心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 518067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度第17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039;投票简称:中集投票

  2、 议案设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一览表

  ■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5、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深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8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类别: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本委托人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码:000039,股票简称:中集集团)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表决指示:

  ■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受托人对可能纳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否

  如有,应行使表决权:赞成         反对            弃权

  如果本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  是   否  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股票代码:000039、299901  股票简称:中集集团、中集H代  公告编号:【CIMC】2018-084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公开摘牌获取太子湾片区目标公司的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参与本次摘牌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2、 本次能否成功摘牌获取目标公司股权存在不确定性。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太子湾商融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融置业”)、深圳市太子湾商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泰置业”)、深圳市商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启置业”)、深圳市乐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艺置业”)(以下合称为“目标公司”)均为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的全资子公司,上述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分别是位于蛇口自贸区太子湾片区的宗地号为DY02-01、DY02-03、DY03-02、DY01-04(以下合称为“目标地块”)的土地。2018年8月31日,招商蛇口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合作方持有商融置业49%股权、商泰置业49%股权、商启置业51%股权及乐艺置业51%股权。

  鉴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合称“本集团”)总部位于太子湾片区,且对该区域发展有长期且较为深入的了解。现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产城”)拟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中集集团集装箱控股有限公司成立四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拟摘牌公司”)以公开竞拍的方式分别获取四家目标公司的上述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摘牌事项”或“本次交易”)。摘牌成功后,各方方能签署相关增资协议。

  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局集团”)为本公司间接第一大股东(截至2018年8月31日,招商局集团通过其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招商局工业集团有限公司、Soares Limited及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4.58%,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招商蛇口是招商局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招商蛇口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对本公司构成关联交易。

  2018年9月27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参加公开挂牌方式获取太子湾项目的议案》,同意拟摘牌公司分别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54,866.681万元通过增资方式竞买商融置业49%的股权;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162,034.699万元通过增资方式竞买商泰置业49%的股权;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255,118.060万元通过增资方式竞买商启置业51%的股权;以挂牌起始价人民币59,991.842万元通过增资方式竞买乐艺置业51%的股权。上述目标公司的摘牌价格合计为人民币632,011.282万元。关联董事王宏先生、胡贤甫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已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招商局国际(中集)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作为关联股东,将在该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有关决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 — 招商蛇口的基本情况

  1、招商蛇口概述

  ■

  2、 招商蛇口最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亿元

  ■

  经本公司合理查询,招商蛇口非失信责任主体人、亦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三、 中集产城的基本情况

  ■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 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目标地块为: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自贸区太子湾片区的DY02-01、DY02-03、DY03-02、DY01-04(蛇口地块编号)的四宗土地(面积合计39,915.73平方米)。招商蛇口通过目标公司拥有该四宗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标的为:商融置业49%股权(其目前拥有DY02-01)、商泰置业49%股权(其目前拥有DY02-03)、商启置业51%股权(其目前拥有DY03-02)、乐艺置业51%股权(其目前拥有DY01-04)。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商融置业

  ■

  商融置业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主要资产情况:深圳蛇口太子湾DY02-01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面积12,409.34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其中:商业5,000平方米、办公29,880平方米、商务公寓25,000平方米、物业用房120平方米。

  商融置业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商泰置业

  ■

  商泰置业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主要资产情况:深圳蛇口太子湾DY02-03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面积11,609.15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63,000平方米,其中:商业3,000平方米、办公29,874平方米、商务公寓30,000平方米、物业用房126平方米。

  商泰置业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商启置业

  ■

  商启置业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主要资产情况:深圳蛇口太子湾DY03-02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面积10,807.26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其中:商业10,000平方米、办公89,800平方米、物业用房200平方米。

  商启置业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乐艺置业

  ■

  乐艺置业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主要资产情况:深圳蛇口太子湾DY01-04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面积5,089.98平方米。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其中:商业1,000平方米、商务公寓21,900平方米、物业用房100平方米。

  乐艺置业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 评估情况

  根据本公司委托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8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对太子湾片区目标地块对应的目标公司股权价值进行了评估,确定评估价值合计为人民币6,525,819,318.13元,具体如下:

  1、 商融置业之49%股权评估值人民币1,552,872,188.45元,其目前拥有一幅蛇口地块(地块编号为DY02-01),对地块编号DY02-01之蛇口土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730,850,255.00元;

  2、 商泰置业之49%股权评估值人民币1,631,114,137.13元,其目前拥有一幅蛇口地块(地块编号为DY02-03),对地块编号DY02-03之蛇口土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17,332,691.4元;

  3、 商启置业之51%股权评估值人民币2,698,447,251.2元,其目前拥有一幅蛇口地块(地块编号为DY03-02),对地块编号DY03-02之蛇口土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2,801,127,926.00元及

  4、 乐艺置业之51%股权评估值人民币643,385,741.35元,其目前拥有一幅蛇口地块(地块编号为DY01-04),对地块编号DY01-04之蛇口土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41,809,712.2元。

  本公司作为深圳和香港两地上市的A+H上市公司,为遵守两地上市规则,本公司同时委托了香港独立估值师艾华廸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太子湾片区目标地块进行评估。以市场法(就土地部分而言)及成本法(就楼宇部分而言)评估于2018年8月31日之初步价值为人民币7,522百万元。根据估值报告,于估值日期,地块编号DY02-01之蛇口土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866,000,000元;地块编号DY02-03之蛇口土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956,000,000元;地块编号DY03-02之蛇口土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010,000,000元,地块编号DY01-04之蛇口土地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690,000,000元。

  根据《不动产权证书》,目标地块的原收购成本为人民币519,399,820元。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本次交易的拟摘牌价格是根据本公司委托的有合格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中联评报字【2018】第1710号、中联评报字【2018】第1711号、中联评报字【2018】第1712号、中联评报字【2018】第1713号的评估报告(以下合称“《评估报告》”)以及香港独立估值师艾华廸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对目标地块的土地估值报告确定。评估方法与内容参见本公告“四、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一节。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的拟摘牌价格是依据本公司委托的内地及香港评估师的评估报告厘定,属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六、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若本公司成功摘牌并签署增资协议,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北京产权交易所之挂牌程序概要如下:

  1、 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通告列明相关增资条款。交易标的自2018年8月31日起50个工作日期间内可供申请摘牌。

  2、 倘北京产权交易所于第一个到期日未收到任何有效要约,则将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3、 于临时股东大会获得股东就可能交易事项之批准后,拟摘牌公司将向北京产权交易所递交申请以就交易标的申请摘牌。拟摘牌公司将须就可能交易事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指定账户支付可退还按金人民币189,603万元(以下简称“按金”)。

  4、 拟摘牌公司已递交摘牌申请及挂牌周期届满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将通知其是否已成功摘牌。

  5、 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拟摘牌公司将与招商蛇口订立增资协议。

  (二)可能交易事项之代价将按下列方式支付:

  1、 代价之30%(即按金)将于增资协议签订日自动转为代价一部分;及

  2、 代价余额将于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三)参与摘牌之条件

  拟摘牌公司达成下列条件以参与摘牌:

  1、 于规定期间内出示拟摘牌公司之企业文件(如营业登记证、授权代表证书及相关董事会决议案或股东决议案等)及其他参与摘牌所需之文件,以完成参与摘牌之申请;及

  2、 悉数支付按金。

  七、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蛇口自贸区核心区位。董事认为此交易标的位于深圳蛇口太子湾片区,此区域属于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纳入国家发展战略。蛇口自贸区将会打造成为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桥头堡、枢纽港和始发站,成为深圳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建设的重要门户。太子湾是蛇口自贸区规划起点最高、成熟度最高的区域,片区集“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支点、前海蛇口自贸区组成部分、世界级邮轮母港三重价值属性于一身,其区域发展具有重大历史性战略性发展机遇。

  交易标的对应四宗目标地块中,办公物业位于核心区位,具有较好的资产价值与昭示性,其产业导入也将提升区域的产业影响力;商业物业随着区域商业氛围的成熟,目标地块的开发运营将拉动整个区域的商业物业市场;公寓物业将提升区域的市场影响力。对于本集团而言,目标地块位于蛇口自贸区核心区位,有利于本集团在太子湾区域的进一步深耕,其落地运营对于本集团战略布局调整,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也是本集团发展的重大机遇型项目,具有极大的社会影响力提升效应。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本集团的整体效益和股东回报,符合本集团的整体战略发展目标和长远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商启置业及乐艺置业拟将纳入本公司财务报告合并范围,商融置业、商泰置业拟将作为本公司之联营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8年初至本公告日,除本次交易项下拟进行的交易外,本集团与招商蛇口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本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事前审核中集产城通过参加公开挂牌方式获取太子湾项目的关联交易,我们认为交易是正常商业行为,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属公平合理,未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认为本关联交易的决策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王宏先生、胡贤甫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未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其他说明

  由于本次交易以公开摘牌方式进行,且本公司能否成功摘牌尚不确定,本公司目前尚无法获取本次交易标的更详细的信息。 若成功摘牌并签署增资协议后,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时进一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能否成功摘牌获取目标公司股权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8年第17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独立意见。

  3、《审计报告》。

  4、《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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