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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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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8-038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1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是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董事夏国新、胡咏梅、独立董事杨金纯、周小雄、柳木华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蓝地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分6项进行表决)

  1.01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拟回购股份的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均经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武嘉欣、方诗雨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3808         证券简称:歌力思       公告编号:临2018-039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2018年9月26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按照以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21.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52.3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37,002,965股的2.83%。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现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公司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泰然四路29号天安数码城创新科技广场A座19楼证券法务部

  2、 申报时间:2018年9月27日-2018年11月11日(9:30-12:3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 联系人:卢盈霏、温馨

  4、 电话:0755—83438860

  5、 传真:0755—83433951

  6、 邮箱:zqfw@ellassay.com

  特此公告。

  深圳歌力思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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