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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2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路57号中部慧谷30栋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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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郭志先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4人,3名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牟儆女士及其他高管列席。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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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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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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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雍行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曦林 陈明洋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