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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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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18-047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收到陈奕琪女士、陈佳琪女士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其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本次减持计划,陈奕琪女士、陈佳琪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进行,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

  2018年9月25日,公司收到陈奕琪女士、陈佳琪女士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陈奕琪女士、陈佳琪女士于2018年9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分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364,900股、5,36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吕旭幸先生为公司董事,公司股东陈奕琪女士之配偶;沈依伊先生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股东陈佳琪女士之配偶。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陈奕琪女士、陈佳琪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继续关注陈奕琪女士、陈佳琪女士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陈奕琪女士、陈佳琪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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