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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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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76 证券简称:卫信康 公告编号:2018-055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烽持有本公司股份3,175,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08%;公司董事温小泉持有本公司股份484,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4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刘烽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2、温小泉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刘烽、温小泉在公司上市前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刘烽、温小泉在公司上市前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票的,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刘烽、温小泉在公司上市前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刘烽、董事温小泉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提示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卫信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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