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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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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证券代码:002749        编号:2018-070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有关媒体报道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我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到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于9月4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环罚字[2018]48号),该处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也未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已要求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一步加强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过程中持续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一、有关媒体报道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注到有关媒体于2018年9月20日发布了标题为《国光股份收环保处罚单》的报道(以下简称“报道”),该报道已被其它媒体转载。

  二、有关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十分重视上述报道内容,对报道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相关报道信息对投资者造成误导,公司特就上述报道相关事项的核实情况进行说明如下:

  我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收到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于9月4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成环罚字[2018]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成都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5月8日对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公司2018年5月8日外排废水化学需氧量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现对公司作出如下决定:1、责令你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25万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伍万圆整)。

  2018年9月11日,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出具《情况说明》,主要内容为:在我局调查及下发上述行政处罚后的整改过程中,国光股份能够充分认识到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积极配合采取措施完成整改,依法缴纳了罚款,已经达到规范生产经营。我局认为,国光股份及时纠正了该行为,未造成环境危害,不属于重大环境污染违法案件。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说明,公司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必须披露的重大事件。

  三、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1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实施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9,010,9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转增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29,010,9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19,318,530股。

  2、自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0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10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10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10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10月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219,318,530股摊薄计算,2018年半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6302元。

  八、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联系人:何颉

  3、咨询电话:028-66848862

  4、传真电话:028-66848862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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