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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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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8-09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与恒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实际控制人孙广信与恒大集团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强强联合,经友好协商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和《投资协议》,旨在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在能源、汽车、物流、地产等四大领域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

  ●上述协议签署不改变控股股东地位,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合作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协议签订所涉各方将积极推进后续具体工作,详细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协议签订概述

  2018年9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实际控制人孙广信与恒大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大集团”)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和《投资协议》。上述协议旨在进一步促进企业未来的发展,双方强强联合,在能源、汽车、物流、地产等四大领域建立全方位战略合作。

  广汇集团深耕能源开发、汽车服务、现代物流、置业服务等领域,业务范围遍布全国及世界多个国家,位列《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行榜第456位,旗下拥有广汇能源、广汇汽车、广汇物流、广汇宝信四家上市公司及广汇置业(非上市板块)。截至本公告日,广汇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帐户共持有广汇能源44.255%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汇能源于2000年5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广汇集团旗下最早的上市公司,立足于新疆本土及中亚、面向全球,获取丰富的天然气、煤炭和石油资源,于2012年成功转型为专业化的能源开发上市公司。目前,公司已形成以LNG、甲醇、煤炭、煤焦油等为核心产品,以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炭开采、煤化工转换、油气勘探开发四大业务板块,是国内同时拥有煤、气、油三种资源的民营上市企业。

  恒大集团是以民生地产为基础,文化旅游、健康养生为两翼、高科技产业为龙头的企业集团,位列《财富》“世界500强”企业排行榜第230位。恒大集团已正式进军新能源汽车产业,引进世界顶尖新能源汽车技术,成立恒大法拉第未来智能汽车(中国)集团,积极探索新能源、生命科技、航天航空、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科技等重点领域。

  广汇集团在能源、汽车、物流领域布局早、资源广;恒大集团的资本实力雄厚、新能源汽车技术全球领先、地产综合实力第一。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强强联合,实现产业链资源深度整合,达成两家世界500强企业的深度合作。

  二、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1、甲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恒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国东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08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经营场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1126号卓越后海金融中心3701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87909371X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及咨询;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2、乙方基本情况

  孙广信,1962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复员军人,高级经济师。现任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联副主席;新疆发展商会会长;宁夏中卫市人民政府首席高级经济顾问。曾任乌鲁木齐市广汇工贸公司总经理,新疆广汇企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党委书记。曾先后荣获“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军转干部”、“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多项荣誉称号。

  3、丙方基本情况(目标公司)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401,024.5815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1日

  公司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长沙路2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625531477N

  经营范围: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会展服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按照协议书约定,由甲方(恒大集团)以自目标公司(广汇集团)现有股东受让股权并向目标公司增资的方式向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本次投资以剥离部分净资产后的估值作为净资产计价基准,投资总金额为1,449,000万元,其中:股权转让对价金额为668,000万元(获得广汇集团23.865%股权,增资摊薄后为18.505%);增资金额为781,000万元(获得广汇集团22.459%的股权),上述交易完成后,恒大集团合计持有广汇集团40.964%的股权,为广汇集团第二大股东。

  (二)合作方式

  1、作为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展开全面合作的基础,恒大集团拟通过增资或受让存量股份的方式成为广汇集团的股东,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推动能源、汽车、物流、地产等领域的发展,并有权为广汇集团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所需相应资源。

  2、广汇集团承诺,一旦恒大集团行使股权投资的权利,广汇集团应促使其原有股东,配合恒大集团完成股权投资。

  3、协议各方同意不晚于本协议书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就本投资涉及之股权转让及增资事宜签署具体《股权转让协议书》、《增资协议书》等,并完成各方所需必要内部决策手续。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协议签署不改变控股股东地位,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对公司2018年度的总资产、净资产和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构成重大影响。

  2、本次广汇集团与恒大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和《投资协议》,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强强联合,不仅有利于双方结合各自的资源优势、技术优势,进一步推进公司以能源板块为主营业务的发展战略,加速能源板块在液化天然气、煤炭煤化工、能源综合物流等领域的产业化进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源利用效率,更有助于加速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更好的参与世界能源市场、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全球竞争,全面提升我国在相关领域的整体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与社会效益均产生积极的影响,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协议签订所涉各方将积极推进后续具体工作,详细进展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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