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29号)批准,采用定价发行的方式向六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4,532.2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7.1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37,599,0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311,1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9,287,932元。上述资金已于2014年6月10日全部到位,公司对其进行了专户存储,2014年6月11日,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中证天通[2014]验字第1-1142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思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火炬支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滨支行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款专用。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情况如下: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思明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020410030010000461935)存放的募集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规定支取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经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就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