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投资”)的通知,获悉辉隆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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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份初始质押及补充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以及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和2018年6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和2018-038)。
二、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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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质押为辉隆投资对其前期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三、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日,辉隆投资共计持有公司291,075,3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0.56%;本次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后,辉隆投资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变为172,980,000股,占其持有股份的59.43%,占公司总股本的24.11%。
辉隆投资质押给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辉隆投资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辉隆投资的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
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冻结明细表;
2、华泰证券出具的股票质押回购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交易确认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