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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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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申购、

  华夏货币市场基金暂停申购、

  转换转入业务及恢复后继续限制

  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9月28日,投资者仍可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申购金额上限遵循本公司要求。

  2.2自2018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将继续对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华夏货币A或华夏货币B的金额均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华夏货币A或华夏货币B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如该申购业务上限发生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3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中“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的规定,投资者在2018年9月28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下一个交易日(2018年10月8日)起享有分配权益,不享有申购及转换转入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投资者在2018年9月28日赎回及转换转出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下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8日)起不享有分配权益,但仍享有赎回及转换转出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

  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根据《恒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为了保证申购赎回的顺利进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休市且休市期间香港交易所存在交易的前两个共同交易日,本基金目前暂不开放申购和赎回,将来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的约定,本基金在2018年9月27日、2018年9月28日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投资者在2018年9月27日、2018年9月28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2若节假日安排、中国香港证券市场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本公司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为避免因假期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约定等原因带来的不便,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的业务安排。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华夏聚丰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聚丰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957,C类基金份额代码:005958)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本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发布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华夏聚丰稳健目标风险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募集期的公告》的规定,本基金自2018年8月23日至2018年10月26日(含当日)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财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山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8年9月21日起在中民财富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业务,可自2018年9月25日起在国泰君安证券、华龙证券、中山证券办理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民财富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中民财富网站:www.cmiwm.com;

  (二)国泰君安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521;

  国泰君安证券网站:www.gtja.com;

  (三)华龙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68、400-468-8888(全国);

  华龙证券网站:www.hlzqgs.com;

  (四)中山证券客户服务电话:95329;

  中山证券网站:www.zszq.com;

  (五)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

  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财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8年9月2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在中民财富开通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明细

  ■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当基金开始或恢复办理正常对应业务时,投资者可在中民财富办理其对应业务。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具体流程、规则以及投资者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循上述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中民财富的有关规定。中民财富的业务办理状况请遵循其相关规定。各基金的开放状态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询。

  二、咨询渠道

  (一)中民财富客户服务电话:400-876-5716;

  中民财富网站:www.cmiwm.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询,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情况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开通状况一览表》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华夏潜龙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期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华夏潜龙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5826)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有关规定,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期延长至2018年10月12日(含当日)。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各销售机构具体信息请参见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及本公司发布的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转换转入业务及恢复后继续限制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2.1 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9月28日,投资者仍可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业务,申购金额上限遵循本公司要求。

  2.2自2018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将继续对申购业务进行限制,即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申请本基金的金额应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如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本基金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如该申购业务上限发生调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3根据中国证监会《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中“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应当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交易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的规定,投资者在2018年9月28日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及华夏财富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下一个交易日(2018年10月8日)起享有分配权益,不享有申购及转换转入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投资者在2018年9月28日赎回及转换转出的本基金基金份额将自下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10月8日)起不享有分配权益,但仍享有赎回及转换转出当日和整个节假日期间的收益。

  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应遵循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

  第四十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8年9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该销售机构其他交易账户或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分别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各销售机构交易账户逐一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4销售机构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各代销机构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一览表》进行查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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