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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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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10 证券简称:宜通世纪 公告编码:2018-114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对方炎林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方炎林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8]6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17年,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方炎林等16名交易对方持有的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方炎林在本次交易中共获得2,826.95万股股份。2018年5月7日,方炎林与公司签订《承诺函》,约定未经公司书面同意,未解锁的公司股份不得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负担。在签署上述《承诺函》后,未经公司同意,方炎林累计将其所持有的698.95万股未解锁股份予以质押。

  方炎林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其在《承诺函》中的公开承诺。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第六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方炎林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责令方炎林应当按照承诺在9月30日前解除有关股份质押,并向广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二、公司的相关说明

  方炎林、李培勇违反《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倍泰健康测量分析技术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及其做出的承诺,未经公司许可,大额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票。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业绩补偿承诺方违规质押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炎林、李培勇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比例分别为100%、91.69%。

  公司在定期核对股东持股信息时,发现方炎林股份异常变动,立即向方炎林进行问询,并要求其停止违反承诺的质押行为,解除相关股份的质押。

  公司于2018年5月31日、2018年6月22日多次向方炎林、李询(方炎林配偶)、李培勇分别发出《督促函》,督促其尽快解除相关质押。并于2018年6月22日委托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向方炎林发出《律师函》,要求其:1、立即停止一切违约行为;2、立即解除相关全部质押;3、承担《资产购买协议》、《确认和承诺函》以及《承诺函》下的全部法律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炎林、李培勇尚未解除上述股票的违规质押。

  特此公告。

  广东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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