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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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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人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协商一致,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4034,以下简称“本基金”)参加上述代销机构的费率优惠活动。

  一、 代销机构费率优惠活动

  1、 工商银行

  自2018年9月25日起,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不设折扣限制,具体折扣费率以工商银行网站活动公告为准。

  2、 中国银行

  自2018年9月25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自2018年9月25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6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6),优惠后费率如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3、 交通银行

  自2018年9月25日00:00至2018年9月30日24:00期间(法定基金交易日),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本基金,享受基金申购手续费率1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为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4、 光大银行

  自2018年9月25日(含)起,投资者通过光大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申购本基金,享有申购费率优惠。优惠方式为: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在原申购费率基础上实行6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活动结束时间另行公告。

  二、 特别提示

  1、 各代销机构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该代销机构所有。

  2、 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各代销机构规定为准。如上述优惠活动调整,我司及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相关内容。

  3、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咨询方式

  ■

  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博时富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2)开放期及业务办理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10月7日止。本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18年10月8日,共1个工作日。2018年10月9日起,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份额或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申购费率

  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等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

  ■

  来源:博时基金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100%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2)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富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一至二十个工作日,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3)2018年10月8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2018年10月8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博时富业纯债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8年10月8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3)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业务的时间将另行公告。

  (4)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4940元人民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438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9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8年9月26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2017年3月24日至2018年9月24日止。本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15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第二个封闭期为本次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18个月后的对应日的期间,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开放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2)申购费率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本基金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本基金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并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1)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本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各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4、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某一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为1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该类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2)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

  本基金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向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有期限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按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2)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15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1)开放日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本次开放期为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15日,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合同约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接受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

  (2)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转换时除外。

  3、转换业务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

  (2)非直销机构

  ■

  5、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1)在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

  (2)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3)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6、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办理转换业务等相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资料。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2)本基金的开放期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至二十个工作日,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3)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15日为本基金的第一个开放期,即在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接受办理本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调整开放日期,具体请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期最后一个工作日15:00以后暂停接受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直至下一个开放期。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博时弘康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18年9月25日起,本基金调整大额申购、转换转入限制,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投资累计金额调整为不超过100万元(本基金A、C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计)。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自2018年9月27日起,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

  (3)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

  (4)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近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博时基金”或“我公司”)关注到有不法分子冒用博时基金的名义,假冒我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群、APP客户端、APP下载链接等方式进行理财募资业务推介,骗取投资者资金。为此我公司发布如下声明:

  一、本公司法定名称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官方网址为:http://www.bosera.com/。微信公众号为:博时基金(微信号:BOSERA_FUNDS);博时投资汇(微信号:BOSERA-FUNDS);博时珺博会(微信号:BSjunbohui);博时量化(微信号:BoseraQuant)。客服热线为:95105568。博时基金APP下载方式为:应用市场搜索“博时基金”下载。

  二、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应通过我公司直销机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公告披露的销售机构办理。

  三、为防止投资者个人信息及投资信息泄露,请投资者注意辨别,不要轻信他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投资者如发现有冒用本公司名义的不法行为,可立即向公安机关、监管部门举报,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从2018年8月20日起,至2018年9月19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截至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2018年8月20日,本基金总份额为315,945,890.07份;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00,066,5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94.97%,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300,066,500.0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参与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300,066,500.00份有效的基金份额(超过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9月20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25,000元,合计35,000元,由基金资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9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对《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修订

  将“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的“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中的如下条款;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申购金额低于2亿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修改为: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任一开放期结束日次日的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管理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将更新招募说明书中相关内容,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备查文件

  1、《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博时睿丰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745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9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分红方式修改只对单个交易账户有效,即投资者通过多个交易账户持有本基金,须分别提交分红方式变更申请。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8年9月26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0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博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2018年9月21日起,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万元;如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

  (2)在本基金暂停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其它业务正常办理。本基金自2018年9月27日起恢复办理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3)如有疑问,请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博时裕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本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0.190元人民币。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8年9月26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若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并在2018年9月26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的,其账户余额(包括红利再投资份额)低于1份时,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分红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5)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bosera.com)或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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