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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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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发布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为了使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会议召开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17:00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中心5层

  联系人:杜鹏

  联系电话:021-68609600—6102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详见《关于终止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见附件二)。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9月25日,即在2018年9月25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三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基金管理人认可的其他印章,下同),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四)。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等,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8年9月26日起,至2018年10月19日17:00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东方汇经中心5层

  联系人:杜鹏

  联系电话:021-68609600—6102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如基金托管人拒派代表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内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

  2、《关于终止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应当由提交有效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直接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表决意见的代理人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意见的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二次召集大会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但权益登记日仍为2018年9月25日。

  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鹏

  联系电话:021-68609600-6102

  传真:021-33830351

  网址:www.zofund.com

  2、监督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林奇

  联系电话:021-62154848

  4、见证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2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附件一:《关于终止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终止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附件三:《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终止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终止基金合同。

  终止基金合同的具体方案,请详见附件二《关于终止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

  

  附件二:

  关于终止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有关规定,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终止基金合同方案需经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因此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可能。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本基金管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在生效后方可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终止基金合同方案要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运作

  在通过《关于终止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

  基金管理人可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具体规定详见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金财产清算

  (1)审议《关于终止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的下一工作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安排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期间以备投资者选择赎回或转换转出,但不办理申购或转换转入业务,具体时间安排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为准。自前述期间届满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

  (3)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为6个月。

  3、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4、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5、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重大事项须及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财产清算公告于基金财产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公告。

  6、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文件的保存

  基金财产清算账册及有关文件由基金托管人保存15年以上。

  三、基金管理人就方案相关事项的说明

  1、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历史沿革

  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准予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201号)准予注册,《基金合同》于2015年11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终止基金合同方案不存在法律障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约定:“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1)终止基金合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会议形式以及通过决议所需比例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障碍。

  (2)终止基金合同方案不存在技术障碍

  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四、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为防范终止《基金合同》方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征询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对《基金合同》终止方案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必要的情况下,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时间,或更改其他会务安排,并予以公告。

  如果终止《基金合同》方案的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终止《基金合同》方案的议案。

  五、反馈及联系方式

  投资者若对本方案的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及时反馈给本基金管理人。

  联系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中心

  联系电话:021-68609700

  传真:021-33830351

  网站:www.zofund.com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9日

  

  附件三:

  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

  说明:1、请就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同一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3、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4、本表决票可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zofund.com)下载、从报纸上剪裁、复印或按此格式打印。

  

  附件四: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或单位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8年10月19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本授权不得转授权。

  若中欧强势多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二次召集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盖章):

  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注: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授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3、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A类份额基金代码:006321;C类份额基金代码:006322;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18年9月10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18年9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3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基金的实际募集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的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18年9月27日,即2018年9月27日为本基金的最后一个募集日,各销售机构当日办理业务的具体安排从其规定。自2018年9月28日(含当日)起,本基金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9700,400-700-9700

  2、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中欧新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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