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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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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8-15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以电话、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7名董事。会议于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和平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2018年9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董江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详见2018年9月2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8-151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5日(星期六)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送达给公司3名监事。会议于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雷湘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8-152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由于公司属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通知》的要求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日期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之日起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2018年6月7日,公司关于收购长园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电子”)75%股权的事项完成了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园电子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为保证会计估计的统一,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并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对除发电及相关设备之外的固定资产残值率进行变更。

  本次固定资产残值率变更属会计估计变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从2018年7月1日开始执行。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相关固定资产残值率本次变更前后情况如下:

  ■

  三、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

  1、公司对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公司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3、公司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公司将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期报表。该项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对相关固定资产残值率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8-153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原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俞飞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辞去职务后俞飞先生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俞飞先生的辞职申请自其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俞飞先生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董江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董江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附董江先生简历:

  董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生,毕业于南京审计学院审计学专业。历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审计经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程稽查经理、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内控经理以及Anker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内控审计总监,目前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经理。

  董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8-149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和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05,042,1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0991%。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58,641,5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21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6,400,6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72%。

  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律师代表列席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58,90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6082%;反对38,231,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88%;弃权7,9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3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223,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261%;反对38,231,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232%;弃权7,9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50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58,683,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547%;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06,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275%;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358,683,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547%;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06,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275%;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

  同意358,683,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547%;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06,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275%;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配股比例和配股数量

  同意358,683,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547%;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06,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275%;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4、定价原则及配股价格

  同意358,683,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547%;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06,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275%;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配售对象

  同意358,683,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547%;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06,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275%;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6、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同意358,90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6082%;反对46,141,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9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223,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261%;反对46,141,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7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7、发行时间

  同意358,90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6082%;反对46,141,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9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223,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261%;反对46,141,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7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8、承销方式

  同意358,90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6082%;反对46,141,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9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223,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261%;反对46,141,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7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9、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向

  同意358,90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6082%;反对46,141,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391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223,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261%;反对46,141,7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73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0、本次配股相关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358,683,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547%;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06,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275%;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1、上市地点

  同意358,683,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547%;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06,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275%;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证券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58,683,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547%;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06,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275%;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该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58,900,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6082%;反对38,231,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388%;弃权7,91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953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223,3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1261%;反对38,231,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3232%;弃权7,9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507%。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58,683,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547%;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06,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275%;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58,683,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547%;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06,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275%;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保障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58,683,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547%;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06,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275%;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358,683,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5547%;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445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8,006,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7275%;反对46,358,4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27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陈曦律师、梁晓晶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对象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8-154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以下简称“沃尔电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详细内容参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近日,沃尔电力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公告如下:

  名称:深圳市沃尔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ATL15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三期厂房二楼

  法定代表人:胡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9月17日

  营业期限: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冷缩材料、热缩材料、阻燃材料、绝缘材料、耐高温耐腐蚀新型材料、密封材料、电缆附件、电缆分支箱、通讯产品及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及购销,本公司产品的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的咨询,高低压输配电设备生产制造、购销,电力金具、电缆接续金具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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