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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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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接A21版)

  例2:某投资人投资55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55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用为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0元

  净认购金额=5,500,000-1000.00=5,499,000.00元

  认购份额=(5,499,000.00+550)/1.00=5,499,550.00份

  即:投资人投资55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550元,则其可得到5,499,550.00份基金份额。

  5、募集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认购份额余额的处理方式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在发售期内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公开发售。

  2、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具体认购限额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

  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3、投资者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已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需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可办理增开交易账户业务。

  4、发售期内投资人可以重复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于我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需客户本人亲临柜台办理,个人客户所需提供的开户材料如下:

  (1)填妥并签字的《个人账户业务申请表》;

  (2)开户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正反面);

  (3)银行储蓄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复印件;

  (4)填妥并签字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5)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并签字的《基金交易申请表》;

  (2)转账凭证复印件;

  (3)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4)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7719200579133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2584002776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6、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755-84356649;传真:0755- 83230902。

  (二)通过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开户与认购程序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全天24小时接受开户及认购业务(认购期首日认购的起始时间为9:30),但工作日17:00之后以及法定节假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ramc.com.cn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2)尚未开通富荣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ramc.com.cn),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直销交易账户开户,在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即可直接通过富荣基金网上交易平台进行认购和支付;

  (3)已经开通富荣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富荣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法定节假日及交易所公告的休市日不营业)。

  3、机构投资者于我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提供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机构账户业务申请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3)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由银行出具的银行账户证明复印件;

  (5)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富荣基金直销业务授权委托书》;

  (6)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机构客户预留印鉴卡》一式两份;

  (7)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富荣基金直销传真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8)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

  (9)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10)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力调查问卷》;

  (11)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其他非法人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业务流程可致电直销中心(电话:0755-84356649)咨询。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及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基金交易申请表》;

  (2)认购款项转账凭证复印件。

  (3)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深圳湾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7719200579133

  人行支付系统机构号:102584002776

  (2)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7:0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全额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当日申请无效。

  6、具体业务办理规则以本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直销中心咨询电话:0755-84356649,传真:0755- 83230902。

  (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尚未开通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交易等业务。

  

  五、清算与交割

  1、投资人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账户划出。

  2、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本基金持有人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注册登记。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基金管理人根据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的数据,将有效认购资金(不含认购费)及其所生利息一并划入在基金托管行的专用验资账户,并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2、若基金合同达到生效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其书面确认的次日公告。

  3、若因本基金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而导致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基金募集费用,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1101之一J20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3501室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成立时间:2016年1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18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46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震山

  成立时间:1996年9月25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6.64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337号

  电话:0755-83885180

  联系人:何丽纹

  (三)直销机构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关内容同上。

  公司网址:www.furamc.com.cn

  (四)登记机构

  名称: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171号南沙金融大厦11楼1101之一J20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3501室

  法定代表人:刘志军

  电话:0755-84356633

  传真:0755-83230787

  联系人:黄文飞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联系人:安冬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021)2323 8800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翠丽、边晓红

  联系人:边晓红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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