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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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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荣富开1-3年国开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富荣富开1-3年国开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82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为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调整销售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6、本基金自2018年9月25日起至2018年12月24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登记机构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登记机构提供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

  9、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本基金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募集期间的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受限制。

  各销售机构在不低于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调整首次最低认购金额和追加最低认购金额限制,具体以销售机构公布的为准。

  11、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 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2、投资者在认购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生效,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其办理认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确认情况和有效认购份额。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不承担对确认结果的通知义务,投资者本人应主动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结果。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8年9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富荣富开1-3年国开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ramc.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5、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或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7、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富荣基金客服电话4006855600(免长途话费)咨询购买事宜。

  18、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19、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折算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20、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本公司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21、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提示投资者充分了解基金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审慎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富荣富开1-3年国开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富荣富开1-3年国开债纯债

  基金代码: 006488

  (二)基金类型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首次募集目标上限。

  (七)募集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富荣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3501

  电话:0755-84356649

  传真:0755-83230902

  客服电话:4006855600(免长途话费)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发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九)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2月24日,期间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同时发售。募集期满,若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本基金将宣布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亦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4、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5、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十)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发售面值:人民币1.00元

  2、认购费用:

  本基金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表1:本基金的认购费率结构

  ■

  认购费用由认购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份额的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4、计算举例

  例1:某投资人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6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300,000/(1+0.60%)=298,210.74元

  认购费用=300,000-298,210.74=1,789.26元

  认购份额=(298,210.74+30)/1.00=298,240.74份

  即:投资人投资30万元认购本基金,假设其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0元,则其可得到298,240.74份基金份额。(下转A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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