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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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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13 证券简称:东易日盛 公告编号:2018-076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孔毓先生、副总经理刘勇先生计划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136,950股公司股份(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公告。截至本公告日,孔毓先生及刘勇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其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孔毓先生及刘勇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其中,孔毓先生持有公司34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24%,刘勇先生持有公司37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1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孔毓先生及刘勇先生均已委托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日,孔毓先生及刘勇先生减持计划均尚未实施完毕,其承诺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遵守减持计划内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报备文件

  孔毓先生、刘勇先生分别签署的《关于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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