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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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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为

  旗下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且开通定投业务及

  参加申购、定投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针对本公司旗下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通如下业务:

  一、开户业务和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自2018年9月20日起,本基金新增腾安基金为代销机构。即日起,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开户业务以及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腾安基金的规定为准。

  二、开通定投业务

  自2018年9月20日起(具体截止日期以腾安基金公告为准),投资者可通过腾安基金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定投起点金额以腾安基金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申购、定投费率优惠业务

  自2018年9月20日起(具体截止日期以腾安基金公告为准),投资者通过腾安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实行最低为1折的优惠,具体申购费率优惠详情以腾安基金公告为准。本基金原申购费率以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公布的费率为准。

  四、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腾安基金办理本基金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腾安基金的规定。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含定投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3、费率优惠解释权归腾安基金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腾安基金的有关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

  公司网站:www.tenganxinxi.com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8年9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8年9月20日起对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进行限制,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500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500万元的申请(若有)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50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针对单笔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

  2、自2018年9月20日起,在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下的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以及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自2018年9月26日起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不再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关于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清算期间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期

  定额投资、转换、转托管业务的公告

  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21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17:00止),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公告详见刊登在2018年9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上的《关于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自2018年9月20日起,本基金进入财产清算期,停止办理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托管等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或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关于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8月21日起,至2018年9月18日17:00止(投票表决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12,295,705.71份有效基金份额参加了此次持有人大会,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8月20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23,616,930.80份)的52.0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会议审议了《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8年9月19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表决结果为:12,295,705.71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大会表决的公证费、大会表决及后续基金清算程序的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费用如下表:

  ■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已于2018年8月21日至2018年9月18日17:00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根据2018年9月19日的计票结果,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本次大会决议自2018年9月19日起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有关约定,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基金合同》。为实施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方案,同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的相关内容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财产实施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5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关于《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后续安排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本基金将自2018年9月20日起进入清算期。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9月20日起不再接收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转托管等业务的申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及时予以公告。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附件一:《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

  2、《公证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公证书

  (2018)沪东证经字第16410号

  申请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八号上海国金中心期十六一十七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委托代理人:陶人杰,男,一九八八年三月十六日出生

  公证事项:现行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向本公证处申请,对该公司召开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会议方式)表决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在有关报刊上刊登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八月二十一日在有关报刊上分别刊登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相关系列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傅匀和公证人员黄宇杰于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上午十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八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十六楼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的书面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全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符妍的监督下,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计票人员石旭东、陶人杰进行计票。截至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十七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12,295,705.71份,占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权益登记日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的52.0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12,295,705.71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终止富国富利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证员

  傅匀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富国证券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低至0.250元或以下时,富国证券份额(场内简称:证券分级,基金代码:161027)、富国证券A份额(场内简称:证券A级,基金代码:150223)、富国证券B份额(场内简称:证券B级,基金代码:150224)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8年9月19日,证券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证券B级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证券A级、证券B级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证券A级、证券B级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证券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证券B级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证券B级的份额参考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证券A级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证券A级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A级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证券A级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富国证券份额的情况,因此证券A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富国证券份额、证券A级、证券B级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证券A级与证券B级的上市交易和富国证券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0日

  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12个开放期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封闭期与开放期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第12个开放期为自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10月8日的连续5个工作日。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到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如本基金第12个开放期内未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本基金自2018年10月9日将进入第13个封闭期。

  2.2 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最迟在开放期前2日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开放期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开放期最后一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开放期以及开放期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x日常申购业务

  4.1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单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或申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但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4.2申购费率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目前只提供前端申购费用的支付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该费用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份额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如下:

  A、申购费率

  ■

  B、特定申购费率

  ■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5.日常赎回业务

  5.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5.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人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1年为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9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0天但少于180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天但少于730天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30天的投资人,赎回费不归入基金财产。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的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邮政编码:200082;

  传真:021-20513177;

  电话:021-20361818;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6.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8.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对冲的投资策略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自2018年6月26日进入第12个封闭期,截至2018年9月17日,本基金持有股票资产142,769,109.07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56.42%;运用股指期货进行对冲的空头合约市值132,454,020.00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52.35%。

  本基金最新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失情况等)、股指期货投资的特定风险,请投资者关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最新公告。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12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绝对收益多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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