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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文件,并于2018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12人,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章程》第八十三条第(二)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