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合计持有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5,347,469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64%。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披露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32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1,336,600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6%(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过半,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均未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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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等产生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郭天明、于海明、郑军、吕俊奇、宋会宝、丁伟涛的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其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无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