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9月1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8-057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及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下午15:00 至2018年9月1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于2018年9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30在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5号理邦仪器工业园会议室召开,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浩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为585,000,000 股,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总数328,024,9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72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 327,574,961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5.99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股份 4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0769%。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不含5%)股份的非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 10人,代表股份6,313,2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92%。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328,024,9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313,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2 回购股份的方式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328,024,9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313,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3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328,024,9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313,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4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328,024,9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313,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5 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328,024,9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313,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6 回购股份的期限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328,024,9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313,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7 决议的有效期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328,024,9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313,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所有子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1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

  同意328,024,9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

  同意6,313,2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0%;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刘春城律师、施鹏翔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8-058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8元/股(含7.8元/股)。若全额回购,按回购金额上限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2,820,512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 585,000,000 股的2.1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将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书面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11月2日,每个工作日的8:30-12:15;13:30-17:45;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金辉路15号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祖幼冬、刘思辰

  联系电话:0755-26851437

  传真号码:0755-26850550

  电子邮箱:IR@edan.com.cn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