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继续使用最高额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产品到期后收回,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范围内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12个月,即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3月2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安路支行签订《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购买兴业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8-053)。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收回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9月17日到期,取得理财收益90,739.73元,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和理财收益已归还募集资金账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4,00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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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