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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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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安财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中欧安财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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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根据中欧安财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3个月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不超过1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存续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的3月份、6月份、9月份和12月份,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20日起(含)的第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本次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即2018年9月20日可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开放期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9月21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2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申购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下同)。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3.2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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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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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基金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及份额计算方法

  1)基金间的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2)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不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转出份额×转出净值×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手续费+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适用范围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中欧安财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和本公司发行及管理的其他部分基金,目前包括:

  ■

  ■

  注:1、基金暂停申购时转换转入同时也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2、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之间不可进行相互转换。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

  5.2.2业务办理机构

  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相关基金转换业务(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办法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5.2.3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6. 基金销售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金砖大厦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7层

  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袁维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在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次日,披露开放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下一个工作日即2018年9月21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18年9月20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1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中欧新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类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的50%;

  (2)截止本次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现金红利发放日”是指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划往所在销售机构账户的日期。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18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20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3)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申购或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18年8月28日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限制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任一基金份额类别的单笔或多笔累计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的金额超过1,000,000元(不含),本公司有权拒绝。本基金将自2018年9月21日(含)起取消上述金额的限制。

  (5)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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