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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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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民营经济活力

  “现在有一个热议的问题,就是国有部门和民营部门的相互关系。”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院长樊纲表示,在国有资本较大、民营资本较为薄弱的情况下,应当思考“用活”国有资本,使民营经济保持活力。

  樊纲指出,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不同,对自己的风险负责。下一阶段经济发展要更多依赖自主创新,而创新具有一定风险,需要企业家的风险精神,需要民营企业承担风险的机制。

  樊纲建议,可以继续发展优先股制度,或叫AB股制度,国有资本可以投资,但不要因为投资而把国有企业的管理机制带到民营企业中去,让民营企业能够保持活力,承担自身风险。

  在蔡昉看来,激发企业活力,要减轻企业负担和创业成本。“对大企业、国有企业,我们习惯于放心支持,但是对新兴企业容易担心风险。在转向高质量发展时,需要全要素生产力的提高,全要素生产力的提高归根结底是优胜劣汰的结果、是‘创造性的破坏’。如果不肯冒风险,最后的结果是该进来的不能进来,该退出的不能退出,就不能达到效果。”

  从产权制度改革的角度来看,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委员会办公室原副主任杨伟民认为,一方面,要完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资本经营体制。国资委要向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充分授权,两类公司要向其出资的企业充分授权,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企业,拥有完全的国有资本经营权。另一方面,要完善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制度。国有企业的财产权不可侵犯,民营企业的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要废除对民营企业歧视性的法律、政策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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