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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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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8-082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叠桥路456弄116号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陈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公司董事韩钟伟先生投票,公司独立董事王怀芳先生、袁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监事方祺先生、王晓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韩钟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冯苏宁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齐晓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韩钟伟先生投票。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2018年度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第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河斌、周菡清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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