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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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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开通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8年9月17日起,在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开通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包括鹏扬基金官方网站(www.pyamc.com)

  定投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设置定期定额申购计划,约定申购周期、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等相关事项,由本公司在设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自动投资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有关基金定投业务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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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网银直连方式开立基金账户的工商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通过通联支付方式开立基金账户的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光大银行、上海银行、广发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

  三、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定投业务,每期单笔申购金额最低为100元人民币(含100元),单笔或累计的申购金额上限以本公司最新业务公告规定为准。

  四、 业务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的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本基金有权不开放定投业务,并按规定进行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定投业务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定投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定投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定投申请。

  五、 费率标准

  定投业务具体的申购费率和计算方式以相关基金的最新业务公告为准。

  六、 定期定额扣款

  投资者在设置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前须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签署《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指定交易账户绑定的扣款银行卡为指定扣款账户。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设置定期定额申购计划时所约定的扣款日和扣款金额定期自动发起交易申请并代为扣款。如约定扣款日为非交易日则顺延到下一交易日进行扣款,申购申请日亦相应顺延。

  投资者签订定期定额申购协议后,投资者需保证指定扣款账户在约定扣款日全天账户余额足额且账户为可正常划款状态。因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账户划款状态不正常或因网络故障、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协议指定扣款日无法扣款成功的,该笔定期定额申购交易将自动顺延至本周期内的下一基金开放日进行扣款,若本周期内连续两【2】次扣款失败,则本周期内不再顺延扣款。本周期扣款未成功,下周期不再补扣。

  若由于投资者指定扣款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状态异常等投资者自身原因导致同一定期定额申购计划连续六【6】期扣款不成功的,系统将自动终止该定期定额申购计划;同时,本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投资者已签订的定期定额申购协议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办理该业务,请通过本公司网站(www.pyamc.com)仔细阅读《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协议》、《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规则》及其他有关业务规则并确保遵照执行。

  七、 咨询途径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968-6688

  网址:www.pyamc.com

  八、 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九、 其他事项说明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办理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查阅上述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本公司将根据网上交易直销业务的发展状况,适时新增支持定期定额功能的银行卡,届时将及时公告通知。

  (3)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具体规定若发生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4)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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