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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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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83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矿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到表决票9张。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兴业矿业: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84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姜雅楠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姜雅楠女士的辞职申请,并对其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和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尚佳楠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尚佳楠女士简历

  尚佳楠,女,汉族,1991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2014年5月入职公司证券部,先后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证券分析、证券事务等工作。2015年4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尚佳楠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 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尚佳楠女士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6-8833387   传真号码:0476-8833383

  办公邮箱:shangjianan@sina.cn

  联系地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76号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矿业      公告编号:2018-85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后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本次资产重组能否通过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业矿业,证券代码:000426)自2018年6月1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兴业矿业:董事会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5)。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8年8月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8月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资产重组相关方案后,深圳证券交易所需对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

  2018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2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2018年8月24日,公司提交了对《问询函》的回复,并对《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内容详见公司于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兴业矿业;证券代码:000426)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开市起复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本次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仍在进行中,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的相关事项,披露本次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前,将每隔30日发布一次重组预案后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是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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