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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国际航运中心E栋11层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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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水利和副董事长陈方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邓启东董事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张水利和副董事长陈方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李国庆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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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议案名称: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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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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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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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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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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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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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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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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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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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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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议案名称: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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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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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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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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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包含象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投票数。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珂、周腾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网络投票细则》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