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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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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10日以电子邮件及送达方式递交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年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控股子公司HTWM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AMBODIA) CO., LTD.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金边分行以内保外贷方式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授信,公司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18-07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政策的各项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发行规模

  公司作为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公司债券,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债券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发行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承销机构根据市场询价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四)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运资金等。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六)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七)交易或转让场所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的申请。

  (八)担保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

  (九)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有效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获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规定的范围内,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数量、债券品种、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安排、发行时间、评级安排、担保方案、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发行及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公司债券完成发行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转让、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3、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与相关商业银行商谈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宜,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与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5、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的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公司债券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18年10月10日下午14:30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18-076)。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5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

  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HTWM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AMBODIA) CO., LTD.(以下简称“HTWM CONSTRUCTION”)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金边分行以内保外贷方式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授信,公司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HTWM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CAMBODIA) CO., LTD.

  2、公司类型:私人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望

  4、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5、成立日期:2017年12月12日

  6、注册地址:1103F, Ly Houy Condo, Street 242, 2 Village, Berng Prolet Commune, 7 Markara District, Phnom Penh ,Cambodia

  7、经营范围:建筑物建设;住宅建设;非住宅建设;公路和铁路建设;街道、道路、桥梁和隧道的建设;铁路建设;建设完期与竣工;刷漆及相关工作;使用其他材料铺设地面及墙面;其他专业建设活动;机器、设备用品批发;其他电子设备批发;仓储堆放;仓库和仓储服务。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情况

  单位:元

  ■

  说明:上表中2018年8月31日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7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HTWM CONSTRUCTION是公司在柬埔寨金边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其中公司出资70万美元,持有股份70%,伟民建筑出资30万美元,持有股份3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控股子公司HTWM CONSTRUCTION向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金边分行以内保外贷方式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融资授信,公司为该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目前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以协议约定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合作倡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业务合作,设立柬埔寨子公司专项开拓和承接周边地区的海外工程项目。此次为柬埔寨子公司HTWM CONSTRUCTION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提升公司未来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68,488.5万元(包括本次对外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8.90%。因部分对外担保尚未签署担保协议未实际发生,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7,000万元,均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1.93%。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洪涛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6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18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2018年10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下午15:00至2018年10月10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2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9月28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书见附件1),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一楼大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发行规模

  2.02、债券品种及债券期限

  2.0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2.0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05、募集资金的用途

  2.0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07、交易或转让场所

  2.08、担保方式

  2.09、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二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8年10月9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洪涛路17号洪涛股份二楼证券事务部

  电话:0755-82451183;传真:0755-82451183

  邮编:518029

  联系人:王小连、王倩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

  附件1: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8年10月10日召开的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公司/本人,其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25、投票简称:“洪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0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学尔森”)原股东于近日就学尔森股权转让纠纷事项达成和解,双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分别提交了《撤回仲裁请求申请书》和《撤回仲裁反请求申请书》;公司与上海黎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黎菊”)就学尔森借款合同纠纷事项达成和解,上海黎菊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学尔森之股权转让纠纷案

  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学尔森原股东邱诺明、邱四豪(以下合称“原股东”)就双方签署的《关于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学尔森股权转让事宜发生纠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二)关于学尔森之借款纠纷案

  公司与上海黎菊就学尔森借款事宜发生纠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5)。

  二、有关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

  在案件审理期间,公司积极推进与各方的协商沟通,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学尔森原股东和公司已分别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了撤回仲裁请求和反请求的申请,上海黎菊已向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撤诉申请。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和学尔森原股东及上海黎菊经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为共同推动学尔森发展,最终达成一致达成和解。公司将按照《关于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收购学尔森剩余15%股权的义务,不会对公司当期生产经营或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诉讼、仲裁及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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