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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5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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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低风险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上述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0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部分产品本次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04月12日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产品协议,使用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详见《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09月14日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10,000万元,共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219.40万元。

  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09月13日与中国农业银行安吉县支行签署产品协议,使用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于2018年09月1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产品协议,使用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于2018年09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签署产品协议,使用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理财产品购买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短期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

  ■

  经公告的已到期赎回理财产品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历次公告(编号:2017-022、2018-001、2018-004、2018-007、2018-008、2018-012、2018-013、2018-023、2018-026、2018-028、2018-040、2018-051、2018-063、2018-066)。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95,100万元,符合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闲置募集资金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5,000万元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9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委派吴长衍先生、刘德新先生为该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限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收到兴业证券《关于变更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兴业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之一吴长衍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保荐义务,兴业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陈全先生接替吴长衍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刘德新先生、陈全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陈全先生简历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 月 15 日

  

  附件:

  陈全先生简历

  陈全先生,兴业证券投资银行事业总部业务董事,管理学博士,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长青集团(002616)IPO项目、新海宜(002089)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及新海宜配股和商赢环球(600146)非公开发行项目以及商赢环球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并曾参与其他多个财务顾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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