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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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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制度再完善 PPP修订文件酝酿出台
□本报记者 倪铭娅

  □本报记者 倪铭娅  

  

  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针对近年来PPP模式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需求,相关部门已开始修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修订后的文件有望于四季度发布。业内人士分析,规范政府基金预算在PPP项目中的应用及完善收益分享和风险分担机制设计有望在修订版文件中重点体现。

  规范政府基金预算应用

  地方政府借基金预算规避10%红线的现象近年来频频出现。

  10%红线是在2015年财政部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指引》中提出的。该《指引》称,每一年度全部PPP项目需要从预算中安排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应当不超过10%。

  近年来随着PPP入库项目不断增加,财政承受能力10%红线是否在此次修订范围内备受关注。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PPP研究所成果转化室主任卓识表示,10%红线是在参考借鉴国际通行标准(6%-7%)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城镇化发展实际需要,经过反复论证最终确定的“上限”,依照总量控制原则,从全国财政收入和支出的全方位通盘进行考虑的,所以10%红线不太可能有变化。

  财政部5月发布的《筑牢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10%限额的“红线”——PPP项目财政承受能力汇总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也强调,下一步将坚守规范运作的底线,严控财政承受能力10%的红线。

  《报告》指出,要完善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制度,完善项目库功能,对支出占比7%-10%的地区进行风险提示,对超过10%限额的地区暂停新项目入库。

  “个别地方实施的PPP项目已面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10%红线被突破的风险。”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政府与公共咨询事业部咨询总监吴赟称,在地方政府仍有相当数量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待启动的背景下,地方财政在实施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制度时,更希望能够找到适合的突破口。因此,每年预算规模可观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自然成为各方议论的焦点。

  对于如何规范政府基金预算在PPP项目中的应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PPP研究所政策研究室主任鄢晓发表示,规范政府基金预算目前有两个方向:一是把一般公共预算和基金预算统一纳入财政支出能力评估范围并统一管理,这相当于扩大了财政支出的分母基数,会涉及10%比例如何平衡的问题;二是两者分开评估和管理,需要设定以基金预算形式参与PPP的规范问题。不管哪种形式,一些以不合理运用基金预算为手段,变相突破10%红线的行为都将在修订版文件中得到规范。(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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