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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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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8-048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非采暖季限产措施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临汾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印发〈临汾市重点工业企业差异化生产管控方案〉的通知》(临气指办发〔2018〕54号),要求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到2018年“秋冬防”期开始止(即2018年9月初至11月中旬,以下简称“非采暖季”),焦化企业结焦时间延长至48小时。

  收到通知后,公司组织生产、经营等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制定了具体的非采暖季限产措施。具体为:自2018年9月初至11月中旬,按照结焦时间延长到48小时的要求执行,期间焦化厂、化产品回收厂、甲醇厂降低负荷运行,苯精制厂正常生产,焦油加工厂、炭黑厂短期停车维护保养。

  采取上述临时性的限产措施后,公司焦炭和其他化工产品产量将会减少,与高负荷相比,预计影响焦炭产量15万吨/月左右、其他化工产品产量5.48万吨/月左右,按照目前焦炭和其他化工产品的市场价格测算,非采暖季限产预计影响销售收入10亿元左右,实际影响以最终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结果为准。

  本次公司所处的临汾地区焦化企业限产后,焦炭供应减少,预计焦炭价格呈上涨趋势,公司将按照焦炭市场价格走势及时调价;同时,公司将根据“差异化生产”的实际情况加大力度做好生产管控,优化工艺流程,压缩生产成本,以减少限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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