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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4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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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8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讯表决)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9月7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8年9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这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与霍富集团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

  进一步开拓TPMS(全称为轮胎压力监测系统)业务市场,整合各自的TPMS全球业务,同意公司与Huf Hülsbeck & Fürst GmbH & Co. KG(以下简称“霍富集团”)设立合资企业。

  为保证合资有序、高效推进,同意公司签署《关于设立合资企业之缔约前协议》(以下简称《缔约前协议》),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张祖秋签署《缔约前协议》。同时,若公司和霍富集团于2019年6月30日或之前就《关于设立合资企业的合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之附件内容达成一致的,则授权公司总经理张祖秋签署《框架协议》及该协议所附相关交易文件。若公司根据《框架协议》及该协议所附相关交易文件约定需为设立合资企业而实施相关交易,且该等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则该等交易应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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