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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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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13 证券简称:华鼎股份 编号:2018-075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193,05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8 日

  一、 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5年9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7月30日做出的《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1 号)向包括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孔鑫明和丁航飞 3 名特定对象以5.18元/股的价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3,050,000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9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40,000,000 股增至 833,050,000 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36个月,预计上市可交易时间为 2018 年 9月 18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2015-045)

  二、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8 年 3 月 15 日印发的《关于核准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邹春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3号),向邹春元、廖新辉、深圳市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15 名对象发行 280,778,457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5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833,050,000股增至1,113,828,457股。

  三、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非公开发行限售股持有人工银瑞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孔鑫明和丁航飞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所认购的华鼎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均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华鼎股份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华鼎股份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均履行了其在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3、华鼎股份关于本次解禁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并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同意华鼎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禁并上市流通。

  六、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93,050,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18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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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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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 上网公告附件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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