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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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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8-09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 本次会议于2018年9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董事杨良刚先生、董事葛良娣女士、独立董事孙卫红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志华先生和保荐机构代表(通讯方式)参会,监事会主席宁玲、监事王义、监事李刚业、副总经理陈建民、副总经理马鹰列席。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投标保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办理投标保函美元玖万元整,期限12个月,用于项目投标,公司拟以合法拥有的保证金抵(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具体抵质押担保权利义务关系以我公司与贵行签订的抵质押合同或承诺书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300603   证券简称:立昂技术  公告编号:2018-09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向银行申请办理投标保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标保函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办理投标保函美元玖万元整,期限12个月,用于项目投标,公司拟以合法拥有的保证金抵(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具体抵质押担保权利义务关系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抵质押合同或承诺书为准。上述事项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标保函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名称: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6年1月8日

  3、公司注册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

  4、法定代表人:王刚

  5、注册资本:10,25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相关咨询(以资质证书为准);顶管服务;有线电视工程技术设计安装。金属材料(贵稀金属除外)、五金交电、百货土产、仪器仪表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开发销售(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除外)。房产的信息中介。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物流信息咨询。普通货物运输代理及仓储服务。信息业务(含短信息服务业、互联网信息服务、电话信息服务业务)。通信器材设备、建材、化工产品的销售;塑料制品的生产及销售;增值电信业务;接收传送电视节目;广告信息发布,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业务代办;计算机设备及配件、自动化办公用品、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柜台租赁,电脑租赁;设备维护,电子工程,代办电信业务,电信业务服务,通信设备维修,车辆停放服务,餐饮服务。经营本企业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制或禁止的产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384,255,975.37元,负债总额为957,168,895.20元,净资产为427,087,080.17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973,201,875.21元,利润总额88,006,789.14元,净利润为80,368,353.06元,以上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截至2018年6月30日,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55,298,700.88元,负债总额为835,112,272.73元,净资产为420,186,428.15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242,931,717.03元,利润总额为4,437,741.87元,净利润为3,389,434.19元,以上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尚未经审计。

  三、投标保函的主要内容

  由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申请办理投标保函美元玖万元整,期限12个月,用于项目投标,公司拟以合法拥有的保证金抵(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担保本公司对上述债务的清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协议尚未签署。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实际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933.62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11.55%,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的3.56%。

  五、审批程序

  2018年9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投标保函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办理投标保函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满足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此次担保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利益,该项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的实施。

  

  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孙卫红

  独立董事:黄浩

  独立董事:关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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