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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刘琼女士通知,获悉刘琼女士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达成协议,将2016年9月27日办理的质押业务再次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原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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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业务,公司已于2016年9月29日第2016-117号公告进行披露。
2017年9月22日,按刘琼女士所提供的与中银国际签署的资料显示,经双方协商,中银国际同意对上述质押业务延期一年,并重新按当时股价及质押率计算需要质押总股数,对不足股数进行补充质押,按当时股份及质押率计算应质押总股数为5,310,000股,需补充股票质押股数650,000股。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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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业务合计质押股份5,310,000股,占刘琼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的5.5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4%。
上述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3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刘琼女士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及补充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05号)。
2、原股份质押融资业务延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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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琼女士共持有公司股份95,64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5%。累计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6,1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7.8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7%。
4、股份质押风险提示
刘琼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64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85%。截至本笔业务,刘琼女士合计质押股份36,18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7.83%,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7%。
截止本笔业务,刘琼女士其它股票质押业务均未出现需要补仓情形。同时,刘琼女士尚保留59,468,000股股份未质押,若出现股价跌至质押业务警戒线,刘琼女士会首先采用追加质押股票的方式,若剩余股票不足以补仓,将采用提前解除质押或追加现金保证金的方式,避免出现质押平仓的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刘琼女士的股票质押情况,有质押变动时将及时进行公告。
二、备查文件
1、中银国际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购回交易委托申请表;
2、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的情况说明;
3、延期业务回执单;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