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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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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79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18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77)。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1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7、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7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投资南昌红谷盛山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2.01回购股份的方式

  2.02回购股份的用途

  2.0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2.0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2.05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2.06回购股份的期限

  2.07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特别提示: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属于逐项表决事项,且为特别审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在2018年9月13日16:00 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  兰日明、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8年9月7日,本人(本单位)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18-080

  债券代码:112684            债券简称:18联创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2018年9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联创电子: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076)。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及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社会公众股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18年8月27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8年9月7日)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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