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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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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5 证券简称:羚锐制药 公告编号:临2018-046号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9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8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用途的议案》,确定本次回购股份用途为全部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公告。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于2018年6月7日实施完毕。2018年6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根据《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规定,公司将回购报告书中回购价格上限由 9 元/股调整为 8.85 元/股。

  调整后,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购买。

  2、回购股份的价格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85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3、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85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不超过 33,898,305 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公司总股本592,320,838 股)比例为 5.723%。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用途

  用作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6、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7日披露了《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并于2018年7月9日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

  截止2018年9月8日,本次回购期限届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共计 5,871,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91%,成交的最高价为 8.85 元/股,最低价为 8.38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0,635,526.42元。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上市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至发布回购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8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根据股份注销情况,编制股份变动报告如下:

  ■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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