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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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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6 证券简称:人人乐 公告编号:2018-046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经事后审核发现错误,现更正如下:

  1、“二、会议审议事项”中原披露为:

  议案1、2为选举董事的事项,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选举二名以上董事需要采用累积投票制度,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议案3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现更正为:

  议案1、2、3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2、“三、提案编码”中原披露为: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现更正为: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3、“附件2:授权委托书”中原披露为: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

  现更正为: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

  除上述内容外,通知中其他内容不变。更新后全文详见附件。

  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造成影响,公司因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及股东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附:更正后原文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2日(星期三)下午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1日—2018年9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15:00至2018年9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洲石路人人乐集团总部大楼二层第一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止至2018年9月7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承担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工作的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关于选举张宝柱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刘显荣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2、3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8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等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等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等持股证明登记;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代理人身份证等持股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8年9月11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8年9月8日至2018年9月11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北侧人人乐集团总部二楼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登记方式中相关证件的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洲石路北侧人人乐集团总部二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  蔡慧明   王静

  联系电话:0755-86058141;

  传真:0755-66633729

  邮箱:wangjing@renrenle.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1: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任选一种方式进行投票,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6”,投票简称为“人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18年9月11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的选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否则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8年9月7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本人)持有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33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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