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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10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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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关于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9月1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五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为准。本次开放期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开放期内本基金接受申购、赎回及转换申请。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起点为100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接受首次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首次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费)。

  2、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网上直销系统、直销柜台对本基金的申购实行优惠费率,具体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部分代销机构如实行优惠费率,请投资人参见代销机构公告。

  4、申购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在开放期间,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期货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发生其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超过基金管理人设定的基金总规模、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单一投资者单日或单笔申购金额上限的。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且开放期间可以按暂停申购的期间相应延长。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网点)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5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同笔申购在同一开放期内赎回的,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0.2%的赎回费,且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针对其他情形不收取赎回费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在开放期间,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发生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基金管理人可对赎回款项进行延缓支付。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且开放期间可以按暂停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

  5、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5.1.1 基金转换费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 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或,固定申购补差费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1.3 具体转换费率

  本基金作为转换基金时,具体转换费率举例如下:

  A、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转入到本基金时

  例1、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三个月(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0%),拟于N日转换为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假设N日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0,000×1.150×0.50%=57.50元

  2、对应转换金额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1.5%高于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申购费率0.8%,因此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即费用为0。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57.50+0=57.50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150-57.50)÷1.0500=10897.62份

  B、本基金份额转入转换金额对应申购费率较高的基金

  例2、某投资人N日持有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期为三个月(开放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拟于N日转换为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假设N日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元,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50元,则:

  1、转出基金即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率=0元

  2、申购补差费为扣除赎回费用后按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间的申购补差费计算可得:

  转换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出基金赎回费=10,000×1.0500-0=10500.00元

  对应转换基金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1.5%,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基金的申购费率0.8%。

  转换申购补差费用=转换金额×转入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换金额×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0500.00×1.5%÷(1+1.5%)-10500.00×0.8%÷(1+0.8%)=71.84元

  3、此次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转换申购补差费=0+71.84=71.84元

  4、转换后可得到的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基金A类份额为:

  转入份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用)÷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0×1.0500-71.84)÷1.150=9067.97份

  5.1.4 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费率认定

  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进行基金转换的,在计算申购补差费时,将享受一定的申购费优惠,具体详见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说明。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5.2.1 适用基金

  本基金可以与本管理人旗下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基金转换。包括

  平安大华行业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1)

  平安大华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2)

  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3)

  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4)

  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700005)

  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700006)

  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基金(基金代码000379)

  平安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3465)

  平安大华财富宝货币基金(基金代码000759)

  平安大华交易型货币A(基金代码003034)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739)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515)

  平安大华智慧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97)

  平安大华鑫享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609)

  平安大华鑫享混合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610)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1664)

  平安大华鑫安混合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1665)

  平安大华安心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304)

  平安大华安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82)

  平安大华安盈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537)

  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450)

  平安大华睿享文娱灵活配置混合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451)

  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2598)

  平安大华智能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2599)

  平安大华惠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286)

  平安大华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568)

  平安大华惠融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87)

  平安大华惠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486)

  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959)

  平安大华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3960)

  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3488)

  平安大华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177)

  平安大华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702)

  平安大华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390)

  平安大华转型创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391)

  平安大华惠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26)

  平安大华惠泽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825)

  平安大华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403)、

  平安大华股息精选沪港深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404)

  平安大华鑫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4827)

  平安大华鑫荣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4828)

  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084)

  平安大华量化先锋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085)

  平安大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626)

  平安大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113)

  平安大华沪深300指数量化增强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114)

  平安大华医疗健康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032)

  平安大华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486)

  平安大华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487)

  平安大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639)

  平安大华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640)

  平安大华惠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016)

  平安大华合瑞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66)

  平安大华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754)

  平安大华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755)

  平安大华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E类,基金代码005756)

  平安大华合正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27)

  平安大华合韵定期开放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077)

  平安大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类,基金代码005868)

  平安大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类,基金代码005869)

  平安大华惠兴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222)等。

  (注:同一基金产品的A、C、E类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参加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定期开放的基金在处于开放状态时可参与转换,封闭时无法转换。

  5.2.2办理机构

  办理本基金与平安大华旗下其它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公司直销渠道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他销售机构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时间以销售机构为准,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各销售机构开通上述业务的公告或垂询有关销售机构。

  5.2.3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账号内进行。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5、对于转换后持有时间的计算,统一采取不延续计算的原则,即转入新基金的份额的持有时间以转换确认成功日为起始日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转换。5.2.4转出份额限制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50份。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官网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50份。留存份额不足50份的,只能一次性赎回,不能进行转换。

  以上转换费率和原则以各个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由于各代理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转换业务的时间和基金品种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告。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34层

  直销电话:0755-22627627

  直销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7.2 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上海云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苏州财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乾道金融信息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盈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国信嘉利投资理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信诚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基金封闭期内,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在基金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将在前款规定的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期的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9.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前全额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9.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实施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话费)及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本公司自2018年9月10日起新增工商银行代理销售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03024)。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9月10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办理平安大华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申购或转换上述基金,享受费率优惠,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工商银行所有,请投资者咨询工商银行。本公司对其申购费率、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率均不设折扣限制,优惠活动的费率折扣由工商银行决定和执行,本公司根据工商银行提供的费率折扣办理,若工商银行费率优惠活动内容变更,以工商银行的活动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以及转换等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 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参见本公司网站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88

  公司网站:www.icbc.com.cn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网址:fund.pingan.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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