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9月0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601008 证券简称:连云港 公告编号:2018-050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9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 18 号港口大厦 23 楼 2316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宏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张连起、曲林迟、朱善庆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沙晓春出席了情况;1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增资控股连云港港口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出售14#和16#泊位闲置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共审议三项议案,议案1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2和3以普通决议通过;议案2和3,关联股东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林惠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9月8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