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潘叶江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于2018年9月23日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决议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回避表决,由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将于2018年9月23日届满,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8年9月25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及表决票;
2、独立董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玉梅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表决票。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于2016 年9月23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9月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于2017年9月22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决议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
鉴于上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决议及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延长为自前次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2019年9月23日。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2018年9月2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上午9:30—11:30及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8年9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进行单独计票;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进行单独计票;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9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2)。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12:00及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联系人:王钊召
联系电话:0760-22839258
传真号码:0760-22839256(传真请注明“华帝股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股股东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5)本地或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以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8年9月17日下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至公司(信封或传真请注明“华帝股份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35”,投票简称为“华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华帝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人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